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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資源回收暨源頭減量宣導網


紙容器(紙盒包、鋁箔包、便當盒及各類紙餐具)為了盛裝飲料有湯汁食材,須具備 防水或保溫甚至隔絕陽光的功能,因此會在內部加入多層的塑膠薄膜或鋁箔製的隔絕層 ,所以紙容器非單純的紙類,而是複合式材質。
  • 販賣業者:指營業處所位於建築物內或由建築物內延伸至騎樓、人行道等公共空間,以紙餐具盛裝餐點販售,且提供座位供消費者現場食用之 自助餐店便當店。但不包括固定或流動之餐食攤販
  • 販賣業者應於紙餐具回收設施明顯處標示正方形「回收標誌及「紙餐具回收處」字樣,其圖樣與文字應保持完整,並清楚可見。
順手去除菜渣,並以衛生紙簡單擦拭。
分為垃圾、廚餘及紙餐具等3類。
將盒、盤、杯堆疊整齊於專用回收設施。
販賣業者設置之紙餐具回收設施設置位置、規格規定如下:
  • 設置於營業處所 (不包括停車場)內或營業處所入口明顯可見處。
  • 具可分類、堆疊紙餐具,並足以防止洩漏其內容物之架、檯、桶或其他盛裝該容器之回收設施,且於營業時間維持可投入狀態。
設施範例1
設施範例2
設施範例3
110年執行成果
111年執行成果
本縣依循環保署「應設置紙餐具資源回收設施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公告事項」,於109年列冊122家便當店及自助餐店業者,並在110年執行122家便當業及自助餐店輔導與稽查作業,其中營業中業者為119家,輔導新設7家紙餐具友善店家,已停業為3家;並針對轄內業者辦理1場紙容器宣導說明會,要求業者落實紙餐具「清、分、疊」。並透過電台、網路新聞播出,落實紙餐具「清、分、疊」並宣導民眾進行紙餐具回收。

受疫情影響,紙餐盒的使用量亦大為增加,故宣導民眾紙餐具使用完畢,應依照紙餐具「清、分、疊」3步驟,將紙餐具回收處理,減少垃圾量。同時,輔導店家減少使用紙餐具種類之數量,例如紙餐盤和紙餐盒、紙碗及紙湯碗等項目擇一使用即可,除可將紙餐具回收分類簡單化,亦可慢慢減少紙餐具使用量。